关于对高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原任主任杨琪同志
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西师审通〔2020〕2号
继续教育学院并杨琪同志: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西师党发〔2020〕27号),受组织部委托,我处成立审计组,自2020年4月26日起对杨琪同志任高师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2015年1月至2018年12月)进行审计。请接到通知后予以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审计组组长:祁守成
审计组成员:盛学红 席晓勇 张建清 赵 琴 胡宗辉
附件:1.提供资料清单
2.述职报告提纲
3.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领导干部承诺书
4.审计组承诺书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