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3-07浏览次数:202

一、基本职能

(一)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办公室是学校民族教育管理的综合协调部门。

(二)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教育的精神,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协调学校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负责协调学校相关单位有关民族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学校稳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

(四)负责组织起草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有关的计划、报告、总结及规章制度。

(五)负责学校有关民族教育信息的采集、反馈、调研、上报和统计编写工作。

(六)负责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有关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校内各少数民族师生的重大节庆活动。

(八)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科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等招生计划争取工作。

(九)负责少数民族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十)负责做好上级单位和学校党政决定实施的相关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做好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工作创新及对外拓展职能

(一)加强与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和省教育厅的联系,主动汇报工作、沟通情况,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扩大民族班、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规模。

(二)拓展与国家民委教育科技司、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体育局以及中西部十二省区教育厅民族教育部门的联系,争取中央、省上民族师资和其它培训项目,为学校发展争取财力支持和项目支持。

(三)加强学校与兄弟院校和民族地区的交流合作,拓展民族教育实验区规模,加强学校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服务能力。

(四)坚持组织理论学习,围绕学校工作中心任务,增强问题研究意识,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破解民族教育发展难题,积极探索民族教育管理和民族教育实验区建设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