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对口支援赴北京师范大学进修学习人员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07-10浏览次数:529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2007年初,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的意见》,把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工作纳入“质量工程”,决定受援高校每年选派部分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到支援高校进修学习。为落实此项工作,我校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制订了2007——2010年教师进修及教学管理干部学习锻炼规划,拟定了2007年首批进修学习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定后同意我校2007年选派18名教师和4名教学管理干部赴北京师范大学进修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进修学习时间

    首批进修学习人员进修学习时间共5个月,自2007年9月开始至2008年1月结束。

    二、  进修学习人员经费管理

    对口支援项目确定的进修学习人员经费由教育部按照教师每人1.5 万元,管理干部每人4万元的标准统一划拨我校,用于支付进修学习期间的住宿费、调研费、差旅费。为了便于管理,首批进修学习人员相关经费由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办公室)统一支配,专款专用。

    三、做好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安排。各相关学院和教务处接此通知后,要根据进修人员学习时间安排,做好进修教师下半年教学工作、相关课程的调整,确保教学工作和学习培训不受影响。教学管理干部也要及早安排有关工作的交接,保证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四、进修学习人员相关要求。此次选派的进修学习人员是我校本科教学、专业发展的骨干教师和教学管理岗位的骨干力量。在进修期间,一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高质量的完成学习任务,在教学、科研方面有提升、有进步;二要模范遵守北京师范大学在教学管理、科学研究、校园秩序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三要认真总结,撰写进修学习报告。管理干部要积极开展调研,认真学习管理理论,认真研究支援高校先进的管理经验,在结束锻炼前撰写出1万字以上的论文。

    各相关学院要根据教学和学科发展需要,明确进修教师的学习内容和主攻方向,提出学习要求,检查学习效果。人事处要会同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制订进修学习人员进修学习期间的考核办法,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与北京师范大学取得联系,掌握进修人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在学习锻炼结束后,汇总学习总结和论文,报教育部高教司。

 

    附件:1、2007年赴北京师范大学进修学习人员名单

      2、赴北京师范大学进修学习人员考核表

 

 

 

二○○七年七月十日